四川省中国旅行社 《出境旅游参团安全告知书》 为确保参团游客的行程安全顺利,我社特就参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安全事项,向参团游客提示并明确告知,请仔细阅读后签名。此《出境旅游安全告知书》为出境旅游合同一部分,具备法律效力。 一、报名参团注意事项的提示 1、当您准备参加海外旅游时,请您务必仔细核对您所持有的护照有效期是否在八个月以上。若发生因您的相关证件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办理签证、无法完成出入境审批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您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旅行社可协助办理。如因您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护照、签证、出入境许可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护照、签证或拒绝入境的,相关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欧美等国家使领馆办理签证流程,其经常更新办理签证所需资料,且不定期告知更新时间。因此旅行社会根据欧美等国家使领馆要求随时通知您及时补充签证材料,请您予以谅解并积极配合。但若因您所提供的签证资料存在瑕疵或未能及时提供签证资料导致的使领馆缓签、拒签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规定,出入境除须获得目的地国家使领馆签证外,还将经过中国边防检查站及他国移民局的出、入关行政许可,因此若您仅获得了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但因您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获得相关机构出入关行政许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游出行前建议您购买出境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并请您出行前告知家人参团旅行社名称及行程、紧急联系电话等。 二、关于游客健康状况以及游览活动的风险提示 1、根据《旅游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您在参团报名时有义务向旅行社如实说明您的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旅行社会根据您的健康状况建议您选择适合的产品,并建议您前往正规医院进行相关身体检查。若经劝告后,您依然坚持参加本次旅行,旅行社即有合理理由认为您已进行相关身体检查,并认为根据医生嘱咐您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本次行程。但旅行社仍有权建议65岁(含)以上老年人需要由家属陪同出游,未成年人由父母或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陪同出游,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依据保险公司要求购买相应旅游意外险。若您未能依据旅行社要求有陪同人员等,则旅行社有权拒绝您的参团报名,请您谅解。 2、根据《旅游法》第六章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或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入困境时,可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包括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但是因此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此若您在境外遇到人身、财产安全困境时,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陪同领队或组团社、接待社、地接社以及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请求帮助,以避免您产生额外不必要的损失。 3、若您在行程中突发疾病,旅行社将尽力安排您前往医院治疗,但是由于出境旅游的条件及时间所限,旅行社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您的要求或去您指定的医疗机构,但是旅行社会本着及时救治的原则,或听从专业医疗人员的建议协助您前往相应的医疗机构,因此产生的费用须由您自行承担,请您谅解。 4、若您在行程中突发疾病,由于当团领队肩负照顾全团旅游者的重任,因此无法抛下其他游客长时间陪护您,但旅行社将根据需要尽力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您进行后续医疗。在海外国家没有类似中国护工的职业,因此若您希望得到全程治疗的陪护照料,请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可协助安排您的直系亲属前来探访,因此产生的费用须由您自行承担,请您谅解。因此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在旅行社备案您在国内的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5、若您在境外发生意外情况,需国内亲属在现场陪护照料,请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将根据您的需求及时联系您的亲属,并协助其尽快完成出国手续。但由于临时及紧急出国,因此产生的机票、酒店等价格旅行社无法保证为参团价格或其他优惠价格,相关的全部费用将由您自行承担,请您谅解。 6、在境外参加行程景点或自由活动期间,请您务必听从领队以及相关景点提示,务必根据您自身的身体状况参与适宜的活动,请勿参加任何不适宜您的身体或存在危险刺激性的活动,以免对您的身体造成伤害。旅行社尤其提醒患有下列疾病的旅游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或类似病史的,有精神疾病或类似病史的,有哮喘病或类似病史,颈椎病以及未提及到的复发类疾病。同时也包括年龄在55岁以上的健康人士以及带有身孕的女士,请勿参加下述类似活动,包括:出海、潜水、游泳、冲浪、登山(包括攀爬类活动)、漂流、滑雪、骑马、高空跳伞、热气球、直升机、沙漠越野车、沙漠摩托车、各类沙漠冲沙活动、徒步越野、十层以上的观光缆车、悬空缆车、游乐场的一切带有刺激性的游乐项目、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等高风险的活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身体伤害,请您谅解。 7、请您在旅游中重视饮食卫生,严防“病从口入”。对当地风味小吃、土特产食品应以品尝为主,不要暴饮暴食,以免引起消化不良等情况。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不吃不洁和生冷食品,防止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经口进入。在外面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发的疾病我社不承担责任。 三、关于游客个人财产以及购物的风险提示 1、请您在境外旅游期间务必谨慎看护好个人物品及财产,团队出行期间请勿擅自离团,随团活动,并随时随地留心个人财产,请勿将个人财产单独遗留/寄放在托运行李中,大巴车或酒店房间。在行程期间若您的个人财产遭遇抢盗的,旅行社将尽力协助您在当地报案,但旅行社无法保证是否能追回您被抢盗的财产且亦无法承担您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请您谅解。 2、若您在可办理购物退税的国家购买商品时,请务必保留好您的退税单。领队和导游可以协助您填写退税单,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也可以带您前往办理退税的地点。关于购物退税为目的地国家的自有政策,是否能顺利拿到退税旅行社无法予以担保,请您谅解。 3、百货公司、免税店、奥特莱斯、名品专卖店不属于针对旅游团队的购物场所,所以并不在《旅游法》法规限制的购物场所。如行程中涉及以上地点,请您放心购物。 4、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但为保证旅游者的出游体验及需求,可根据旅游者需求提供购物场所建议,但绝不强行要求旅游者参加购物,是否购物以及购物种类、数量等均由您自行决定。为保证出游及购物体验请勿跟风购物,请仔细检查商品质量。若您在回国后发现商品质量等相关问题,若须退换货,可联系旅行社协助处理,但是旅行社无法承诺及保证商家会依据您的要求退换商品,请您谅解。 5、购物刷卡手续费已由银行收取不能退还,如退货时发生手续费由旅游者承担,敬请谅解。 四、《游客意见反馈单》填写提示 旅行社在处理投诉时,《游客意见反馈单》是我们重要的依据,您在填写时请务必秉承公证、客观、真实的原则。空白意见单我们将视做您对此次旅行表示无异议。
本人已阅读上述《出境旅游参团安全告知书》,且知晓旅行社安全告知全部内容,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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