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程序与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办外国旅游签证,无论是委托旅行社代办,还是自己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①递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②缴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各种文件(公司证明或邀请涵等);
③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同时缴付本人照片;
④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些国家不需要面试);
⑤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本国内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⑥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
⑦申请者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
外国使领馆对送交申请签证的护照一般有以下要求:
①送交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
②持照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名。 |